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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男女涉嫌潛入嘉義市一棟大樓的夜店行竊,因觸動保全警鈴,由警方趕到案場立刻封鎖大樓,再逐層搜索,結果在6樓堵到人,男子辯稱兩人是那裡約會,不過警方在6樓起出犯案工具,同時發現男子有案被法院通緝,當場甕中捉鱉。趁著清晨7點多,夜店還沒開始營業,竊賊撬門,躡手躡腳,鬼鬼祟祟偷偷竊,其實這時候已經驚動保全警鈴,警民連線,警方很快趕到現場。從1樓封住,樓梯間逐層搜索,在6樓堵到犯嫌跟女友。員警vs.嫌犯:「請問在這邊有甚麼事嗎,沒有啊,我來找我女朋友,不好意思,樓下發生竊案,你的身分證號碼,我沒有帶,身分證號,我沒有背,怎麼可能沒有背。」嘉義市南門派出所長洪茂發:「就在大樓6樓找到可疑人士,在這裡逗留,我們經過清查確定可疑人士,就是竊嫌也是一個通緝犯。」監視畫面男子的工具袋,在得手後,先藏在大樓6樓的儲藏室中,警方也找到了鐵撬鐵剪、起子扳手犯案工具,男子否認行竊說因為女方家長反對交往,所以兩人在這裡碰面。員警vs.嫌犯:「你們怎麼都在6樓聊天喔,不好意思喔,查一下名字就OK了,她媽媽不要讓我們,不讓你們交往喔。」警方一查男子有案子被通緝,他卻不知道。員警:「你是法院通緝的通緝犯,現在要依法將你依法要將你上銬,你通緝的話,要對你實施強制力喔。」男子供稱,要幫助女友繳交銀行貸款,才鋌而走險,找夜店行竊,沒想到動警鈴被警方甕中捉鱉,依竊盜罪嫌將移送。(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報導)E529495871EBAD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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